本标准规定了肉灌肠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鸡肉及脆骨、猪肉、鸭肉及脆骨、牛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配以生活饮用水、大豆蛋白(大豆组织蛋白、大豆分离蛋白中的一种或两种)、食用玉米淀粉、甜玉米、食用盐、白砂糖、谷氨酸钠(味精)、香辛料(姜粉、蒜粉、八角粉、花椒粉、胡椒粉、肉桂粉、甘草粉中的一种或几种)、亚硝酸钠、乙基麦芽酚、复配水分保持剂(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焦磷酸二氢二钠、磷酸三钾、聚丙烯酸钠、卡拉胶、葡萄糖中的多种)、着色剂(红曲红、辣椒红、诱惑红、高粱红、胭脂虫红、赤藓红、β-胡萝卜素中的一种或几种)、山梨酸钾、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或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乳酸链球菌素、卡拉胶、D-异抗坏血酸钠、食用香精中的几种,经解冻或不解冻、修整、绞碎、腌制或不腌制、配料搅拌、灌装(成型)、干燥或不干燥、蒸煮、晾制、剪节或切片、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冷冻或不冷冻而成的各种风味肉灌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