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热凝固蛋制品(蛋干、日式豆腐)的分类、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禽蛋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水、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酱油(含焦糖色)、5′-呈味核苷酸二钠、碳酸钠、复配蛋制品凝固剂(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焦磷酸钠、焦磷酸二氢二钠)、山梨酸钾、红曲红、香辛料(GB/T 12729.1 中罂粟除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打蛋、调配搅拌、灌装、蒸煮成型、冷却、脱模或不脱模、二次蒸煮上色或不蒸煮上色、冷却或不冷却、真空包装或不真空包装、灭菌或不灭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热凝固蛋制品(蛋干、日式豆腐,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