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汤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鹿茸菇、羊肚菌、香菇、鸡油菌、蛹虫草、姬松茸、牛肝菌、鸡枞菌、松茸、木耳、银耳、茶树菇、猴头菇、杏鲍菇、竹荪、草菇、鸡腿菇、滑子菇、平菇、红菇、口蘑、白灵菇、绣球菌、松露、鲍鱼菇、小平菇、虎奶菇、秀珍菇、真姬菇(海鲜菇)、金顶蘑(榆黄菇)、双孢菇、青头菌、榛蘑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配以红枣、枸杞、莲子、桂圆、百合、黄花菜(金针菜)、竹笋、薏苡仁、橘皮、山药、玉竹、黄精、党参、西洋参、黄芪、灵芝、香辛料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挑选、按一定比例拼配、包装制成非即食食用菌汤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