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大豆组织蛋白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蛋白粉、食用大豆粕、低温豆粕粉中的一种或两种为主要原料,添加魔芋粉、谷朊粉、花生蛋白粉、小麦粉、玉米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红豆粉、黑豆粉、稷米粉、食用淀粉(小麦淀粉、大米淀粉、玉米淀粉、高粱淀粉、马铃薯淀粉、甘薯淀粉、芋头淀粉、绿豆淀粉、豇豆淀粉、豌豆淀粉、藕淀粉、荸荠淀粉、百合淀粉、蕨根淀粉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生活饮用水或添加番茄(榨汁)、胡萝卜(榨汁)、黄瓜(榨汁)、芹菜(榨汁)、菠菜(榨汁)、马铃薯(榨汁)、山药(榨汁)、甘薯(榨汁)、南瓜(榨汁)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和面,加入食用盐,经混合搅拌、挤压膨化成型、烘干或晒制或不烘干或不晒制、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大豆组织蛋白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