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LYB 0001 S-2023 速冻调味水产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调味水产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动物性水产品(或动物性水产制品)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水、畜禽肉、蛋或蛋制品、食用淀粉、豆制品、果蔬、香辛料、食用盐、味精、复配水分保持剂(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磷酸三钠)、D-异抗坏血酸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前处理、配料、混合调味(或不混合调味)、成型(或不成型)、速冻、包装(或包装后速冻)、入库冻藏等工艺制作而成的非即食的速冻调味水产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