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LSH 0004 S-2023 熟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熟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或动物性水产制品为主要原料,蔬菜或蔬菜制品、豆类制品、植物油、蚝油、食用盐、食醋、食糖、酱油、味精、食用淀粉、酵母抽提物、发酵酒及其配制酒、蒸馏酒及其配制酒、复合调味料、香辛料调味油、水果粉、蒸菜粉、香辛料(罂粟除外)部分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去杂、清洗(或浸泡)、沥干、腌制或不腌制、烘烤或不烘烤、油炸或不油炸、烟熏或不烟熏、卤制或不卤制、调味、包装、杀菌等工艺加工面成的熟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