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CMY 0002 S-2023 罐头食品(酱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罐头食品(酱制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药食同源)(见附件1)、新资源食品(新食品原料)中所列的食品(玛咖粉、雪莲培养物、蛹虫草、人参(人工种植)等)、禽蛋及其制品、坚果与籽类、天然香辛料、明确为普通食品(韭菜,芹菜,番茄,葡萄,樱桃,桑葚,葱,大蒜,苦瓜,苹果,绿豆,白萝卜,胡萝卜,恰玛古,木瓜,石榴、重瓣红玫瑰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蜂蜜、白砂糖,经挑选、清洗、熬煮、灌装、杀菌制成的罐头食品(酱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