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ZH 0001 S-2023 特型黄酒及其配制酒
本标准规定了特型黄酒及其配制酒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紫米、红米、黑米、燕麦、藜麦、青稞、荞麦、莜麦、黍米、高粱米、小米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预处理、蒸煮、添加或不添加药食同源物质(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玉竹、甘草、白芷、白果、决明子、茯苓、罗汉果、胖大海、桑叶、桑椹、荷叶、黄精、紫苏、葛根、蒲公英、橘皮、薄荷、覆盆子、藿香、麦芽、阿胶、金银花、枸杞子、百合、莲子等)、经混合、加入酒曲和/或部分酶制剂、醇母为糖化发酵剂,经糖化、发醇、压榨、添加或不添加药食同源物质、玫瑰花(重瓣红玫瑰)、桂花、茉莉花、金银花、青梅、水蜜桃、荔枝、百香果、樱桃、猕猴桃、人工种植人参、红枣等辅料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提取、过滤、灭菌、调配或不调配、罐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特型黄酒及其配制酒。在特型黄酒生产过程中,可适量加入白酒或食用酒精以控制发酵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