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红枣夹心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为主要原料,经挑选、清洗、去核、切条或不切条,蒸制,添加坚果籽仁[腰果(熟)、巴旦木(熟)、扁桃仁(熟)、碧根果(生、熟)、芝麻(生、熟)、南瓜籽仁(熟)、葵花籽仁(熟)、核桃(生、熟)、板栗(熟)、花生(熟)、开心果(熟)、夏威夷果(熟)、杏仁(熟)、榛子仁(熟)中的一种或几种]、水果及其制品(葡萄干、蔓越莓干、蓝莓干、芒果干、杏干、猕猴桃干、百香果干、黄桃干、菠萝干、山楂干、荔枝干、草莓干、桑葚干、青梅干、乌梅干、桂圆、枸杞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阿胶、魔芋粉、藕粉、重瓣红玫瑰、桂花、胶原蛋白肽、蜂蜜、食用盐、白砂糖、红糖、异麦芽酮糖醇、低聚异麦芽糖、低聚木糖、低聚果糖、大豆低聚糖、水苏糖、结晶果糖、固体果葡糖、低聚甘露糖、海藻糖、麦芽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原料预处理、压制、切块、烘干或不烘干、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红枣夹心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