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酱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熟制的【黄豆(大豆)、红豆、绿豆、豌豆、蚕豆、花生中的几种经挑选、浸泡、混合】、牛肉、香菇、辣椒、花椒、小米辣、大蒜、大葱、生姜、芝麻、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芝麻香油中的一种或几种)、香辛料或粉(麻椒、八角、小茴香、莳萝、芹菜、月桂叶、肉豆蔻、胡椒、孜然、丁香、草果、砂仁、高良姜、山奈、甘草中的一种或几种)、西瓜豆酱、甜面酱、白酒、酱油、料酒、酿造食醋、食用盐、白砂糖、谷氨酸钠(味精)、鸡精调味料中的几种为原料,辅以或不辅以山梨酸钾、苯甲酸钠、脱氢乙酸钠、乙基麦芽酚、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 、食品用香精(辣椒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原料预处理、盐渍、调配、熬制或不熬制、灌装、封口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即食复合调味酱(半固态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