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食圆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黑芝麻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经预处理的原料【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重瓣红玫瑰、丹凤牡丹花、广东虫草子实体、蛹虫草、山药、山楂、桑葚、茯苓、黄精、板栗仁、核桃仁、橘皮(陈皮)、大枣、黑枣、枸杞、黑豆、覆盆子、龙眼、肉桂、木瓜、乌梢蛇、蝮蛇、丁香、藿香、花椒、小茴香、姜、怀菊花、决明子、桃仁、苦瓜、百合、枳椇子、葛根、砂仁、芡实、莲子、鱼腥草、火麻仁、胖大海、淡竹叶、乌梅、白果、金银花、沙棘、麦芽、昆布、玉竹、白芷、佛手、牡蛎、昆布、香橼、桑叶、荷叶、鱼腥草、薏苡仁、杏仁、酸枣仁、益智仁、桔红、桔梗、蒲公英、栀子、鸡内金、桂圆、甘草、薄荷、桂花、南瓜、红豆、绿豆、黄豆、白芸豆、阿胶、纳豆】中的一种或多种,经蒸制、晾制、炒制或烘干、粉碎或不粉碎,加入或不加入食用葡萄糖、白砂糖、麦芽糊精、木糖醇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混合或不混合,加入蜂蜜,加入或不加入食用盐,经定型、包装加工而成的食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