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腐竹、豆油皮及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黄豆)、黑豆、青豆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经挑选、水浸泡、清洗、磨浆、滤浆、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玉米淀粉,煮浆【加入或不加入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焦亚硫酸钠、低亚硫酸钠、聚丙烯酸钠、硫酸钙、食用盐、氯化钙、羧甲基纤维素钠、D-异抗坏血酸钠中的一种或几种】、揭皮、成型、烘干(或晾置)、蘸(喷洒)或不蘸(不喷洒)【盐水(食用盐、生活饮用水)、食用酒精中的一种或两种】、晾置(或烘干)、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腐竹、豆油皮及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