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冷藏膳食(水产动物制品菜肴)的分类、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食用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虾、鱼、鱼糜、鱿鱼、干贝、海米、虾米、鲍鱼、蛤蜊、海螺、章鱼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辅以水、白砂糖、鸡粉调味料、谷氨酸钠、食用盐、大豆油、蒜蓉、辣椒、香辛料(花椒、八角、桂皮、月桂、香茅、白胡椒、黑胡椒、肉豆蔻、孜然、草果、砂仁、欧芹、芝麻、姜、辣椒、芫荽、山奈、当归、牛至、百里香、小茴香、高良姜、丁香、甘草、青花椒、香菜籽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几种,经清洗、前处理、卤制、快速冷却,使产品中心温度降到10℃以下,并确保产品在10℃以下环境中进行包装,并在0-4℃条件下贮存、运输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