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风味芝麻酱(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为主要原料,芝麻经漂洗、烘炒、扬烟、吹净后,按比例加入食用盐、白砂糖,磨酱,添加辅料【花生、香辛料(葱、姜、蒜、辣椒粉、花椒粉、胡椒粉、八角粉、肉豆蔻粉、小茴香粉、丁香粉、麻椒粉、荜拨粉、高良姜粉、桂皮粉、砂仁粉、草果粉中的一种或几种)、(陈皮粉、栀子粉、白芷粉、甘草粉、枸杞子粉、茯苓粉中的一种或几种),鲜冻分割畜禽肉(鸡肉、牛肉、驴肉、人工养殖梅花鹿肉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几种】,部分辅料经预处理(葱、姜、蒜清洗、切段;鸡肉、牛肉、驴肉、人工养殖梅花鹿肉清洗、修整、绞碎),用大豆油、菜籽油、芝麻油炸制,然后与磨制的芝麻酱、鸡粉调味料搅拌混合,降至一定温度后加入蜂蜜继续搅拌混合,再经热灌装、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风味芝麻酱(半固态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