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调味酱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进行筛选、清洗、烘炒、研磨处理)、花生(进行筛选、清洗、烘炒、研磨处理)、香辛料粉(花椒、丁香、桂皮、八角、草果、肉豆蔻、小茴香、高良姜、山奈、生姜、胡椒、豆蔻、辣椒、孜然、葱粉、蒜粉中的一种或多种)中的一种或两种为原料,添加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藤椒油、麻椒油、蒜油、葱油、白砂糖、食用盐、鸡精、味精、韭菜花酱调味粉、蚝风味调味粉、复合风味调味粉(外购复合调味料)、白腐乳粉、红腐乳粉、花生蛋白粉、玉米淀粉(经熟制)中的一种或几种,经调配混合、二次研磨、灌装、密封、包装加工而成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半固态调味酱(半固态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