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肉丸子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猪肉、鸡肉为主要原料,经解冻或不解冻、修整、分割、粉碎,加入生活饮用水、红薯淀粉、玉米淀粉、鸡蛋、食用盐、味精、大豆组织蛋白、猪皮、食用香精(猪肉香精、鸡肉香精)、添加剂(三聚磷酸钠、卡拉胶、山梨酸钾、D-异抗坏血酸钠、红曲红、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五香粉(花椒、八角、肉桂、砂仁、丁香、豆蔻)、面包糠、调配搅拌,成型,油炸(大豆色拉油),加入生活饮用水、花椒、八角、辣椒、葱、姜、蒜、食用盐、料酒、老抽蒸制,待冷后、真空包装或不真空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冷藏或不冷藏、冷冻或不冷冻、加工而成的即食或非即食肉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