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杂粮粉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荞麦粉(甜荞麦粉、苦荞麦粉)、燕麦粉、大麦粉、藜麦粉、莜麦粉、青稞粉(黑青稞粉、白青稞粉)、薏米粉、稷米粉、黍米粉、小米粉、高粱粉、黑豆粉、红豆粉、绿豆粉、豌豆粉、青豆粉、黄豆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黑小麦粉、黑麦粉、大米粉、小麦粉、红薯粉、紫薯粉、南瓜粉、山药粉、马铃薯粉、芹菜粉、海带粉、菠菜粉、香菇粉、甘蓝粉、胡萝卜粉、西兰花粉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全麦粉、食用小麦麸皮、小麦胚(胚片、胚粉)、玉米粉、黄豆粉、食用玉米淀粉、木薯淀粉、食用马铃薯淀粉、酵母、谷朊粉、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钙、焦磷酸二氢二钠中的一种或全部)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混合或不混合、包装制成的非即食杂粮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