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调理肉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猪蹄、猪蹄筋、猪肚、猪大肠)、鲜冻鸡肉及鸡副产品(鸡胗、鸡心、鸡肚、鸡腿、鸡翅中、鸡翅根、鸡头、鸡爪、鸡脖、鸡软骨、鸡皮)、鲜冻鸭肉及鸭副产品(鸭肠、鸭胗、鸭腿、鸭爪、鸭脖、鸭头)、鲜冻牛肉及牛副产品(牛心、牛肺、牛板筋、牛杂、牛蹄筋、牛舌、牛肚、牛百叶、黄喉、牛脂肪)、鲜冻羊肉及羊副产品(羊心、羊肺、羊肝、羊肚、羊肠、羊腰、羊蛋、羊蹄)、鲜冻鹌鹑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玉米淀粉、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酿造酱油、料酒、姜、葱、蒜、豆瓣酱、大豆油,再添加水、食用香精(猪肉香精、鸡肉香精、牛肉香精、羊肉香精中的一种)中的几种,再添加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焦磷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辣椒红)中的几种,经解冻或不解冻、修整、配料、绞制、滚揉或不滚揉、腌制、穿串或不穿串、切制或不切制、冷藏或冷冻、包装加工而成的调理肉制品(非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