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粥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籼米、粳米、糯米、大米、香米、糙米、红米、黄米、紫米、黑米、小米、黍米(大黄米)、小麦米(仁)、大麦米(仁)、藜麦米(仁)、莜麦米(仁)、荞麦米(仁)、青稞(裸大麦)米(仁)、燕麦米(仁)、高粱米、苦荞米、黑麦仁、薏仁米(薏苡仁)、稷米、小麦胚芽、玉米糁、玉米片、玉米渣、豆类【以大豆(黄豆、黑豆、青豆)、绿豆、红豆、红小豆、芸豆、蚕豆、扁豆、豇豆、脱皮绿豆、豌豆、荷兰豆、鹰嘴豆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清理、煮制、烘干】中的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紫薯干、红薯干、果蔬干制品(苹果、葡萄、芒果、木瓜、菠萝、香蕉、柠檬、猕猴桃片、番茄、提子、红枣、无花果、蔓越莓、山楂、桃、草莓、枇杷、荔枝、梨、圣女果、胡萝卜、南瓜、葱、香菜、青梗菜、高丽菜、菠菜、黄花菜中的一种或几种)、水产干制品【虾米、瑶柱(干贝)、海参、海蜇、鱿鱼、鳕鱼、海水鱼(可食用)中的一种或几种】、藻类干制品(海带、裙带菜、海苔、紫菜、海白菜中的一种或几种)、西米(淀粉制品)、坚果及籽类【花生仁、芝麻、腰果仁、巴旦木(扁桃)仁、核桃仁、南瓜籽仁、葵花籽仁、板栗仁、杏仁、松子仁】、猴头菇、木耳、银耳、香菇、枣粉、茯苓、山药、芡实、枸杞子、银耳、莲子、百合、桂圆、白砂糖、赤砂糖、红糖、冰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原料验收、清理、烘干或不烘干、混合、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