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蒸煮类糕点(甑糕)的技术要求、产品分类、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糯米、饮用水为原料,选用白砂糖、绵白糖、红糖、赤砂糖、冰糖、食用葡萄糖、蜂蜜、豆类(芸豆、红腰豆)、蜜饯(蜜枣、蜜豆、糖桂花、糖玫瑰)、水果干制品(红枣、枸杞、葡萄干、桂圆肉、椰枣)、坚果与籽类(核桃碎、杏仁、腰果仁、花生仁)、奶及奶制品(牛奶、酸奶、奶酪、奶油、芝士)、薏仁米、大黄米、小米、黑米、红米、紫米、燕麦、紫薯干、豆沙馅、果酱、茶粉、巧克力酱、巧克力粉、巧克力豆、食用盐、甜蜜素(≤1.6g/kg)中的几种为辅料,经预处理、配料、装盘(桶)、蒸制、冷却、成型或不成型、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制成蒸煮类糕点(甑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