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粉圆(淀粉制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木薯淀粉、红薯淀粉、紫薯、红薯、芋头、糯米粉、饮用水、白砂糖、赤砂糖、黑糖、红糖其中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主要原料中至少包括木薯淀粉、红薯淀粉、紫薯、红薯、芋头、糯米粉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红豆、南瓜、大黄米、黑芝麻、花生、荸荠、火龙果、杨梅、芒果、西瓜、山楂、凤梨、柠檬、草莓、榴莲、桔子、蓝莓、桑葚、苹果、抹茶、红茶粉、绿茶粉、乌龙茶粉、桂花酱、茉莉花酱、重瓣玫瑰酱、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羧甲基纤维素钠、焦糖色(加氨生产)、脱氢乙酸钠(或双乙酸钠)、复配乳化剂(单,双甘油脂肪酸脂、磷脂、三聚磷酸钠、植物油)、复配增稠剂(单,双甘油脂肪酸脂、黄原胶、卡拉胶、玉米淀粉)、食品用香精、食品用色素(添加或不添加柠檬黄、日落黄、甜菜红、诱惑红、高粱红、亮蓝),其中需添加的红豆、南瓜、黑芝麻、花生、荸荠、火龙果、杨梅、芒果、凤梨、柠檬、草莓、榴莲、桔子、蓝莓、桑葚、苹果、树莓、山楂、西瓜、紫薯、红薯、芋头需清洗、熟制,经配料、和浆、造粒或不造粒、滚揉、包馅或不包馅、成型、速冻或不速冻、包装而成的非即食的粉圆(淀粉制品)(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