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油炸食品系列的分类及命名、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土豆、莲藕、红薯、洋葱、紫薯、芋头、豆角、香椿、黄花菜、娃娃菜、青菜、秋葵、胡萝卜、南瓜花、茄子、辣椒、韭菜、香菜、蘑菇、豆腐、豆腐皮、素鸡、面筋、金针菇、猪肉、鸡肉、蚕豆、花生米、黄豆、豌豆、玉米中的任一种为原料,经预处理(水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片/条(或不切片/条)、裹粉(裹上小麦粉、食用淀粉)后选择性添加麦芽糖、白砂糖、冰糖、食用盐、辣椒、辣椒油、番茄酱、甜面酱、芝麻、奶油、味精、鸡精调味料、香辛料(选用 GB/T 12729.1 中除罂粟外部分品种)、胡椒粉中的一种或多种,选择性添加或不添加呈味核苷酸二钠、脱氢乙酸钠、山梨酸钾、乙基麦芽酚、食品用香精,再经油炸(食用植物油或食用棕榈油)、脱油、冷却、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油炸食品系列(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