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YNY 0001 S-2022 风味酿造食醋
本标准规定了风味酿造食醋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高粱、玉米、豌豆、小米、薏米、苦荞麦、黑米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葛根、甘草、木耳、金针菇、酸枣、桑葚、红枣、山药、山楂、沙棘、苹果、枸杞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或不经破碎,辅料添加量20%~30%),经混合、润水、蒸料、摊冷,入池加曲(麦麸和黑曲霉制成)、加或不加红曲和纳豆,加水搅拌均匀,酒精发酵、醋酸发酵,添加食用盐、花椒、大料、姜黄,熏醅、淋醋、过滤,添加或不添加焦糖色、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中的一种或几种,经调配、杀菌、灌装而成的风味酿造食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