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海产品风味坚果制品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花生、腰果、核桃等坚果与籽类食品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如风味鱼干、调味鱼干、风味小虾、调味小虾、鱼干、虾、海苔等海产品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植物油、食用盐、白砂糖、麦芽糖、芝麻、辣椒、花椒等香辛料、葱等蔬菜等辅料中的一种或几种和食品添加剂谷氨酸钠、维生素E等的一种或几种,经原辅料处理、油炸、混料、金属探测、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海产品风味坚果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