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发酵面制品用预拌粉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加入酵母粉、泡打粉(焦磷酸二氢二钠、葡萄糖酸-δ-内酯,加入或不加入碳酸钙、碳酸氢钠、焦磷酸钙、柠檬酸、食用淀粉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葡萄糖中的几种,添加或不添加玉米粉、全麦粉、黑麦粉、地瓜(红薯)粉、小米粉、大米粉、糯米粉、紫米粉、荞麦粉、青稞粉、莜麦粉、薏仁粉、紫薯粉、菠菜粉、南瓜粉、胡萝卜粉、草莓粉、蓝莓粉、红枣粉、食用盐、乳粉、白砂糖、乳酸菌(植物乳植杆菌、干酪乳酪杆菌、鼠李糖乳酪杆菌的一种或几种)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配粉、包装而成的用于制品馒头、包子、花卷等发酵面制品用预拌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