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焙烤谷物馅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规格、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酸面团或酸面团制品为原料,加入赤小豆、薏米、红甜菜、黑麦芽、黑米、芝麻、亚麻籽、葵花籽仁、燕麦、小米、小麦芽、大黄米、大豆、糙米、重瓣红玫瑰蜜饯、食用玫瑰花馅料、裸大麦、苦荞麦仁、青稞、茉莉花、抹茶、藜麦米、红枣干、枸杞、发酵黑麦芽粉、奇亚籽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甜菜红、胭脂虫红、浓缩柠檬汁、食用盐、果葡糖浆、红糖、海藻糖、山梨酸钾、食品用香精,经加热混合搅拌等主要工艺加工成制成的烘焙谷物馅料,用于加入烘焙类食品中经烘焙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