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GHD 0003 S-2023 肉类炖汤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肉类炖汤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禽畜(包括肉、骨及副产品等)的其中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添加玉米、五指毛桃、霸王花、胡椒、蛹虫草、淮山、红枣、莲藕、花生、海带、黄豆、苦瓜、菜干、蜜枣、板栗、鲍鱼、黑蒜、木瓜、食用菌(包括竹荪、茯苓、茶树菇、猴头菇、鹿茸菇、松茸、羊肚菌、香菇等)、食用盐、生姜、枸杞子、山药、花胶、百合、桂圆、莲子、玉竹、芡实、白扁豆、薏苡仁、人参(人工种植)、杏仁、雪梨干、粉葛、萝卜、黄精、无花果、甘草、黄花菜、罗汉果、干螺肉片、西洋菜的其中一种或几种为辅料,经原辅料处理、蒸煮调配、灌装、密封、杀菌、外包等工艺加工制成肉类炖汤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