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植物固体饮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甘草、肉桂、杏仁(甜、苦) 、麦芽、昆布、枸杞子、茯苓、葛根、黑芝麻、 橘皮、山楂、人参(人工种植)、当归(仅作为香辛料)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所有的原料均为提取物细粉,添加或不添加安赛蜜,经配制、搅拌均化、分装制成的植物固体饮品。。
本品的袋装固体植物固体饮品经各原料提取物细粉粒经科学配制、混合均匀、分装包装而成。
本品的袋装固体植物固体饮品,可直接冲调饮用。
所用各类原料提取物也可作为食品等工业用配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