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豆果什锦的分类、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坚果与籽类果仁(青豌豆、蚕豆、青大豆、黑大豆、黄大豆、花生仁、西瓜籽仁、南瓜籽仁、葵花籽仁、腰果仁、核桃仁、扁桃仁、开心果仁、夏威夷果仁、榛子仁、香榧仁、杏仁、松籽仁、板栗仁、橡子仁、银杏仁、莲子仁、山核桃仁、鹰嘴豆等),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白砂糖、食用淀粉、食用盐、味精、柠檬酸、食品用香精等),经烘炒、油炸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熟制坚果与籽类果仁豆果产品。选取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豆果产品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水果干(葡萄干等)、蜜饯(蔓越莓等)、淀粉膨化食品(虾条等)、即食动物性水产制品(熟制鱼骨、鱼干等),经混合、包装制成的豆果什锦(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