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风味豆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大豆粕、脱脂大豆粉为主要原料,挤压膨化成型、烘烤,加入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棕榈油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白砂糖、香辛料(八角、孜然、肉桂、高良姜、肉豆蔻、草果、砂仁、莳萝、辣椒、小茴香、圆叶当归、辣根、桂皮、芫荽、甘草、山奈、薄荷、甘牛至、胡椒、丁香、姜黄、百里香、香椿、花椒、葱、蒜、姜、洋葱、芹菜中的几种)、芝麻、碳酸氢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钠、红曲红、丙酸钙、山梨酸钾、食品用香精(鸡肉味香精、牛肉味香精、黑椒味香精、香辣味香精中的一种)中的几种后经调味、冷却、杀菌或不杀菌、包装加工而成的即食风味豆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