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非发酵豆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黄豆)、青豆、黑豆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挑选、水浸泡、清洗、磨浆(加生活饮用水)、滤浆、加入或不加入玉米淀粉,煮浆[加入或不加入复配豆制品消泡剂(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二氧化硅)、复配食品添加剂(低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食用盐)、复配食品添加剂(硫酸钙、氯化钙、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丙烯酸钠)中的一种或几种]、揭皮、晾晒、喷洒或不喷洒盐水(食用盐加水溶解)、烘干或不烘干、食用酒精浸泡或不浸泡、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非发酵豆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