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连翘叶牡丹花酸枣植物饮料的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为主要原料,加入连翘叶提取物、丹凤牡丹花提取物、酸枣汁、低聚果糖、木糖醇、枇杷叶提取物、人参提取物(人工种植5年以下)、蛹虫草提取物、茯苓提取物、金银花提取物、菊花(杭白菊)提取物、桑叶提取物、藿香提取物、决明子提取物、橘皮提取物、桔梗提取物、葛根提取物、紫苏提取物、荷叶提取物、鲜芦根提取物、薄荷提取物、生姜提取物、甘草提取物、山梨酸钾、食用香精(酸枣香精),经调配、灌装、高温灭菌工艺制成的连翘叶牡丹花酸枣植物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