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JYY 0007 S-2022 畜禽海鲜酱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海鲜酱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的畜、禽产品(包括可食用副产品),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动物性水产制品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根据生产需要添加饮用水,添加或不添加食用菌(香菇、杏鲍菇、黑木耳等)、蔬菜(萝卜、洋葱、辣椒等)、蛋及蛋制品、复合调味料(蒲烧汁、照烧汁等)、水产调味品(蚝油、虾油等)、奶油(黄油)、食糖、植物油、食用盐、酿造酱油、食醋、味精、香辛料、柠檬酸及其他国家规定可用于普通食品的原料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原辅料预处理、加工调配、烹饪煮制、装罐(或袋)、密封、高温杀菌、冷却、包装工序制成的可即食的畜禽海鲜酱罐头产品(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