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JK 0005 S-2022 酒香风味酵素饮品
本标准规定了酒香风味酵素饮品的要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是以水、高粱、水果(如:梨、蓝莓、葡萄、枣、桃、杏、李子、猕猴桃、樱桃、苹果、柑橘、橙子、石榴、草莓、西瓜、枇杷、杨梅、柿子等)、枸杞、桂圆、木瓜、南瓜、牛蒡、姜、西红柿、香椿、胡萝卜、红薯、菠菜、白萝卜、生菜、白菜、蒲公英、酵母等中的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糖,经原料预处理、清洗、破碎、配制、发酵、研磨、搅拌、再发酵、过滤、杀菌或不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酒香风味的酵素饮品(以下简称产品)。
注:产品定义中未列出的国内外具体食品原料应按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公告的规定和/或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