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配方调和鱼油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鱼油为原料,选择性添加食用植物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辣椒油、核桃油、橄榄油、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油茶籽油、葵花籽油、高油酸葵花籽油、菜籽油、高油酸低芥酸菜籽油、芥花油(低芥酸菜籽油)、南瓜籽油、葡萄籽油、奇亚籽油、沙棘果油、牛油果油】、中链甘油三酯油(MCT 油)、甘油二酯油及其油脂制品、共轭亚油酸甘油酯、虾青素油、磷虾油、花生四烯酸(ARA)油脂、食品添加剂【维生素E、维生素E(dl-α-生育酚)、迷迭香提取物、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丁基羟基茴香醚(BHA)、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经调和而成的配方调和鱼油制品(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