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RLLLG 0014 S-2022 植物代用茶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代用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山药、山楂、代代花、玉竹、甘草、白果、白扁豆花、百合、佛手、赤小豆、麦芽、罗汉果、鱼腥草、枸杞子、砂仁、胖大海、桑叶、荷叶、莲子、淡竹叶、菊花、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龙眼肉、槐花、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橘皮、薄荷、薏苡仁、藿香、干柠檬片、干苦瓜片、玫瑰茄、重瓣红玫瑰、金银花、红枣片、决明子、荞麦、金花茶、火麻仁、杏仁、人参(人工种植)、奇亚籽、马齿苋、乌梅、郁李仁、栀子、桃仁、黄芥子、槐米、蒲公英、榧子、线叶金雀花、冬青科苦丁茶、凉粉草(仙草)、桂花、姜、玄米、茉莉花、无花果、黑枸杞子、湖北海棠叶、牛蒡根、沙棘、沙棘叶、平卧菊三七、蔬菜制品、水果干制品、食用菌、库拉索芦荟凝胶、玛咖粉、菊粉、茶树花、丹凤牡丹花、草果、小茴香、花椒、胡椒、蛹虫草、广东虫草子实体、苦荞、桑椹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预处理、净选、干燥、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成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植物代用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