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DYG 0006 S-2022 草本植物膏
本标准规定了草本植物膏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凉粉草、山药、人参(人工种植)、木瓜、生姜、大枣、枸杞子、黄精、茯苓、砂仁、麦芽、赤小豆、香薷、杏仁、甘草、白扁豆、香橼、山楂、薏苡仁、荷叶、莱菔子、陈皮、藿香、佛手、紫苏、栀子、菊花、桔梗、薄荷、鲜芦根、桑叶、火麻仁、玉竹、莲子、益智仁、葛根、菊苣、决明子、郁李仁、番茄、牛蒡根、龙眼肉、桑椹、百合、酸枣仁、枳椇子、蒲公英、淡竹叶、冬瓜、玉米须、黑果腺肋花楸果中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阿胶、鸡内金,经熬制后,选择性添加蜂蜜、γ-氨基丁酸,按一定比例配制、浓缩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可即食或经稀释冲调后食用的草本植物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