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MYJ 0009 S-2022 海参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海参罐头的技术要求、产品分类、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召回。
本标准适用于以海参为原料,根据生产需要适量添加饮用水(或纯净水)、椰子汁、牛奶、牛初乳粉、冰糖、藜麦米、燕麦、荞麦、果味果酱、马蹄、红豆、红枣、红糖、紫米、红米、血糯米、黑米、小米、黑糖、黑豆、糯米、核桃仁、黑芝麻、糯玉米、花生、椰果、果蔬粉、果蔬浓缩汁、水果干制品、鱼胶原蛋白肽、阿胶低聚肽、胶原蛋白肽、大豆低聚肽、芝士粉、食用盐、银耳、椰浆粉、绣球菌、鹰嘴豆、食品馅料、海藻糖、西米、燕窝、燕窝肽、人参(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谷物粮食(或其粉)、魔芋粉、龙眼肉(桂圆)、坚果、阿胶、蜂蜜、薏苡仁、茯苓、甘草、山药、陈皮、砂仁、酸枣仁、桑叶、葛根、百合、莲子、枸杞子、玉竹、奇亚籽、蛹虫草、雪莲培养物、酵母β-葡聚糖、菊粉、诺丽果浆(粉)、重瓣红玫瑰、低聚木糖、明胶、黄原胶、海藻酸钠、柠檬酸、酪蛋白酸钠、碳酸氢钠、赤藓糖醇、木糖醇、食品用香精等为辅料,经原料预处理、调配、灌装封口、灭菌、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海参罐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