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WLS 0010 S-2022 肉糜制品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肉糜制品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冻畜(禽)肉糜制品为原料,水、动物性水产品、动物性水产制品、果蔬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白砂糖、味精、辣椒粉、香辛料、酱油、食醋等中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D-异抗坏血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处理、卤制或不卤制、拌料、装袋(装罐)、封口、高温杀菌、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肉糜制品罐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