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ZJF 0006 S-2022 水产品类混合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类混合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产品类原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鲜(冻)畜禽肉类、蛋及蛋制品类、果蔬类、食用菌类、藻类中的一种或多种辅料,经前处理,添加食用盐、味精、植物油、白砂糖、蚝油、香辛料、复配水分保持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色素中一种或多种为调料,经调味(或不调味)、卤制(或不卤制)、烹调(或不烹调)、烘干(或不烘干)、成型、装袋(罐)、真空封口、高温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水产品类混合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