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香菇酱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菇为原料,经预处理、切丁,添加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橄榄油中的一种或几种)、再添加郫县豆瓣(豆瓣酱)、甜面酱、豆豉、黄豆酱、发酵黄豆、腐乳中的一种或多种,辅以番茄酱、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酿造酱油、米酒、蚝油、鸡精调味料、菇精调味料、辣椒、花椒、藤椒、芝麻、葱(大葱、小葱)、洋葱、大蒜、孜然、小茴香、百里香、黑胡椒、姜、胡萝卜、芹菜、枸杞、菊花(亳菊、滁菊、贡菊、杭菊、怀菊中的一种或几种)、干紫菜、竹笋、酸豆角、土豆、泡辣椒、大豆、花生、牛肉、鸡肉、猪肉、火腿、牛油、猪油、鸡油、生活饮用水、姜黄、高粱红、甜菜红、天然胡萝卜素、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三氯蔗糖、食品用香精(牛肉香精、鸡肉香精、辣椒香精、花椒香精、麻辣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辣椒红、吐温80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预处理、炒制、灌装制成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香菇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