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C 0004 S-2022 姜蒜杂粮方便食品II
本标准规定了方便油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姜、葱、蒜、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茶叶(绿茶、红茶、黑茶、白茶、乌龙茶)、大米米粉、花生、白芝麻、绿豆、赤小豆、黄小米、板栗仁、火麻仁、薏苡仁、百合、黑豆、饭豆、荞麦、薄荷、燕麦、食糖、香菜、莲子、铁皮石斛、灵芝、黄栀子、菊花、金银花、香菇、黑木耳、蛹虫草、小苏打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挑选、清洗、切碎(或破碎)、煮制或炒制、混合、磨浆、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具有特有风味的糊膏状食品:经加热煮沸后食用(可加入以大米、豌豆、红米、花生、黑米、高粱米、小米、玉米、荞麦、葵花籽仁、南瓜子仁、香菇、黑木耳、蛹虫草、黄豆、青豆、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食糖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清洗、浸泡、炒制或油炸、混合、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成的辅料包)的具有特有风味的方便食品,包括姜蒜杂粮方便食品主料包和姜蒜杂粮方便食品辅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