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速冻调制肉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羊肉(羊腿、羊排、羊蝎子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经过挑拣、修整,添加生活饮用水、食用盐、白砂糖、味精(谷氨酸钠)、食用葡萄糖、鸡精调味料、D-异抗坏血酸钠、酱油、麦芽糖、乙基麦芽酚、姜、葱、香辛料【白胡椒、八角、辣椒、小茴香、桂皮、丁香、肉豆蔻、草果、豆蔻、山奈、甘草、荜拨、砂仁、花椒、月桂叶、高良姜、调料九里香、多香果、枯茗(孜然)中的多种】、白芷、栀子、紫苏、陈皮、调味料酒、蚝油、羊肉香精中的多种,经过注射(或不注射)、滚揉(或不滚揉)、腌制(或不腌制)、预煮(或不预煮)、煮制、冷却、包装(或不包装)、速冻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熟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