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速冻糖葫芦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山楂、青提、红提、草莓、桔子、圣女果、猕猴桃、火龙果、荸荠、菠萝、香蕉、凤梨、哈密瓜、金桔、李子、榴莲、百香果、海棠果、山药豆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挑选、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去核或不去核、分切或不分切、蒸制或不蒸制,添加或不添加食品馅料(自加工或外购),压制或不压制,经穿串、挂糖浆(白砂糖、冰糖、麦芽糖、葡萄糖浆一种或两种以上熬制)、粘或不粘【芝麻、椰蓉、巧克力、巧克力碎、坚果碎(花生仁、榛子仁、松子仁、杏仁中的一种或几种)、饼干碎中的一种或几种】、速冻、裹或不糯米纸、包装加工而成的速冻糖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