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汽苏打果味饮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经粗滤、精滤、反渗透)为主要原料,加入碳酸氢钠,添加或不添加浓缩柠檬汁、浓缩苹果汁、浓缩金桔汁、浓缩蜜桃汁、浓缩西柚汁、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三氯蔗糖、氯化钾、葡萄糖酸锌、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钠、食用盐、食用香精(柠檬香精、青柠香精、金桔香精、茉莉香精、西柚香精、金银花香精、蜜桃香精、樱花香精、苹果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多种,经调配、臭氧杀菌、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无汽苏打果味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