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边疆御贡酒(配制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以白酒为酒基,以玉竹、黑枣、枸杞子、沙棘、酸枣仁、雪莲培养物、人参(人工种植)、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火麻仁、阿胶、甘草、葛根、茯苓、桑椹、黄精、紫苏籽、蝮蛇、蛹虫草、肉桂、杏仁、荷叶、蒲公英、薄荷、食叶草、三七花、决明子、梨果仙人掌(米邦塔品种)、鹿血(人工养殖梅花鹿)、杜仲雄花、桔梗、八月瓜、藿香、刺梨、松花粉、砂仁、栀子、百合、木瓜、丁香、高良姜、枳椇子、薏苡仁、覆盆子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原料处理、浸泡、过滤、勾调、贮存、包装等特定工艺加工而成的边疆御贡酒(配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