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锅盔(小麦粉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高筋小麦粉、全麦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荞麦粉、绿豆粉、黄豆粉、黑豆粉、豌豆粉、玉米粉、红薯粉、紫薯粉、苹果粉、山楂粉、草莓粉、哈密瓜粉、红枣粉、南瓜粉、胡萝卜粉、芹菜粉、番茄粉、菠菜粉中的一种或几种,加入生活饮用水、食用酵母、甜米酒(酒酿)、复配膨松剂(双效泡打粉)(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氢钠、碳酸钙、磷酸二氢钙、单,双甘油脂肪酸酯、食用淀粉)、白砂糖(加或不加),经配料和面、发酵、成型、烘烤、冷却、包装而成的锅盔(小麦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