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CS 0001 S-2022 水产肉丸(条、粒、饼)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肉丸(条、粒、饼)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淀粉、食用盐、白砂糖、海藻糖、味精、香辛料、大豆分离蛋白、酿造酱油、复配水分保持剂(由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复配而成的复合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食品用香精的其中几种,经预处理、分割、配料、混合打浆、定型、煮制、风冷、水浴杀菌、冷却、包装、冷藏或冷冻等工艺制成的水产肉丸(条、粒、饼)。本产品属于非即食的半成品,需经彻底煮熟后才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