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腌渍食用菌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或干制食用菌(金针菇、牛肝菌、草菇、双孢蘑菇、平菇、杏鲍菇、香菇、木耳等其中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食用盐、白砂糖、味精、植物油(大豆油)、酱油、食醋、辣椒酱、鸡精调味料、麦芽糖浆、黄酒、料酒、白酒、蚝油、植物香辛料(辣椒、芝麻、姜、蒜、丁香、桂皮、肉豆蔻、小茴香、砂仁、陈皮、高良姜、花椒、甘草)一种或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经清洗整理(或不清洗整理)、泡发(或不泡发)、热烫(或不热烫)、腌制(或不腌制)、调味(或不调味)、杀菌(或不杀菌)、速冻(或不速冻)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酱腌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