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预调鸡尾酒(配制酒)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白兰地、伏特加(俄得克)、威士忌、朗姆酒、葡萄酒、食用酒精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基酒,添加纯净水(水经过反渗透过滤机制得),加入浓缩果汁(苹果汁、梨汁、蓝莓汁、橙汁、柠檬汁、猕猴桃汁、葡萄汁、柑桔汁、桃汁、草莓汁、樱桃汁、山楂汁、芒果汁、桑葚汁、沙棘果汁、圆枣汁、番石榴果汁、菠萝汁、荔枝汁、山竹汁中的一种或几种)或果汁(橙汁、芒果汁、沙棘果汁、菠萝汁、樱桃汁、草莓汁、蓝莓汁、苹果汁、黑加仑汁、柚子汁中的一种或几种),加或不加咖啡粉、可可粉、白砂糖、果葡糖浆、食用盐一种或几种,添加防腐剂(山梨酸钾、苯甲酸钠中的一种或两种)、增稠剂(瓣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中的一种或两种)、酸度调节剂(柠檬酸、柠檬酸钠、L-苹果酸)、甜味剂[三氯蔗糖、环乙基氨磺酸钠(又名甜蜜素)、赤藓糖醇中的一种或几种]、着色剂(焦糖色、亮蓝、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柠檬黄、日落黄中的一种或几种)、抗氧化剂(维生素C)、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经调配、过滤、充二氧化碳、灌装、杀菌或不杀菌、包装而制成的酒精度为1.0~20.0%vol的预调鸡尾酒(配制酒)。